財政部新聞快訊

2023.11.20

贈與不動產「土地增值稅及契稅」由誰繳,贈與稅計算大不同

【財政部臺北國稅局-2023-11-20 】
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,時序進入11月民眾善用年度免稅額辦理贈與財產之旺季即將來臨,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,不動產贈與移轉所繳納之契稅或土地增值稅得自贈與總額中扣除。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贈與不動產所應繳納之「土地增值稅及契稅」由誰繳,贈與稅計算大不同。

該局說明,贈與土地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及贈與房屋繳納之契稅,納稅義務人為受贈人,如由受贈人自行繳納,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,將可繳納較少的贈與稅。惟如係由贈與人出資代為繳納,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,應以贈與論,應併入贈與總額中計算,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自贈與總額中扣除,則相對於由受贈人繳納,贈與人需繳較多贈與稅。

該局舉例說明,母親甲君於112年度贈與房地給女兒乙君,贈與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計1,200萬元,即贈與總額為1,200萬元,乙君應繳納土地增值稅200萬元及契稅12萬元共212萬元。土地增值稅及契稅若由乙君自行繳納,則贈與總額除免稅額244萬元外,可再扣除該稅捐212萬元,則贈與稅額74.4萬元〔(1200萬-244萬-212萬)x10%〕;若由甲君出資代為繳納,則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,該稅捐212萬元應以贈與論計入贈與總額再予同額扣除,則應繳納贈與稅額95.6萬元{〔(1200萬+212萬)-244萬-212萬〕x10%}。

該局呼籲,規劃贈與房地給子女,應留意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實際上係由何人繳納,計算出之贈與稅大不同。

假藉公設地移轉規避贈與稅,當心被補稅並加徵滯納金及利息!

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-2023-11-20 】

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,民眾假藉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(下稱公設地)予配偶或直系血親,適用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免徵贈與稅,倘經國稅局調查認定係取巧安排移轉其他應稅財產屬租稅規避者,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規定,除補徵稅款外,並按補稅金額加徵15%滯納金及加計利息。

舉例說明,甲君於111年6月間申報贈與公設地予孫子乙君,國稅局依規定核發贈與稅免稅證明,但乙君於受贈次月即出售該公設地予丙君,取得價款2,244萬元,經國稅局調查發現,甲君在辦理贈與稅申報前,即與丙君談妥該筆土地買賣事宜,顯見甲君係利用私法自治、契約自由原則,以贈與公設地免徵贈與稅之外觀形式,實則使乙君獲得出售土地價款2,244萬元,所以依經濟實質認定甲君贈與標的為上開出售土地價款,需補徵贈與稅200萬元[(2,244萬元-免稅額244萬元)*稅率10%],並加徵15%滯納金及加計利息。

該局特別提醒民眾,如形式上假藉移轉公設地適用免徵贈與稅規定,實際上卻是贈與應稅財產,有租稅規避情事,除會被補稅外,還會被加徵15%滯納金及加計利息!

Contact Info

Phone:(02)2516-7989#121

Email:tkalice@tktcpa.com.tw

FAX:(02)2506-6189

ADD:104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72號 11 樓 (捷運行天宮站2號出口附近)

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

電話:(02)2516-7989#121

Email:tkalice@tktcpa.com.tw

FAX(02)2506-6189

地址:104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72號 11 樓 (捷運行天宮站2號出口附近)

Line:每日財稅小知識 請加我

公告:

本所已與德光顧問(海外)有限公司無合作關係

德光聯合会計事務所

電話番号:(02)2516-7989#121

Email:tkalice@tktcpa.com.tw

FAX(02)2506-6189

住所:〒104台北市中山民生東路二段172号11階 (MRT天宮站2号出口附近)

Line:每日財稅小知識 友達追加はこちら

公告:

本所已與德光顧問(海外)有限公司無合作關係

T.K. TSAI & CO., CPAs

Phone:(02)2516-7989

Email:tkalice@tktcpa.com.tw

Fax:(02)2506-6189

Address:11F.,No.172,Sec.2,MinshengE.Rd.,Taipei City104 (Near Xingtian Temple Station Exit 2)

Line:Daily Financial Tips Add me

公告:

本所已與德光顧問(海外)有限公司無合作關係

© 2018 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。視創網店架設 [後臺登入]